证券代码:002276证券简称:万马股份公告编号:2024-085
债券代码:149590债券简称:21万马01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3.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4.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期后事项:公司主动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2024年7月,综合考虑目前的市场环境和公司发展规划等因素,经审慎分析,公司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7月中旬,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4〕217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等。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便宜的配资平台
证券代码:002276证券简称:万马股份公告编号:2024-088
债券代码:149590债券简称:21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下午2:30,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159号,万马创新园万马办公大楼6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3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30,470,568股,占公司总股本1,014,289,836股的32.5815%。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或其授权代表433人,共计代表具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13,878,5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83%。
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316,592,1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2132%;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32人,代表股份13,878,4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8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与镇海炼化等共同投资一体化项目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9,258,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31%;反对1,017,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78%;弃权19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1%。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76证券简称:万马股份公告编号:2024-083
债券代码:149590债券简称:21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5.39亿元,同比增长17.9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亿元,同比下降26.96%。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4年8月31日巨潮资讯网。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增加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因全资子公司山东万海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海电缆”)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万海电缆向相关银行申请的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新增40,000万元,即由原不超过60,000万元增至不超过100,000万元,担保期限最长不超过6年。
因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更及公司全资孙公司德阳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万马高分子”)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高分子”)拟对其全资孙公司德阳万马高分子向相关银行申请的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新增担保额度5,000万元,担保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原万马高分子对其全资子公司四川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的担保事项取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增加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2024年8月31日巨潮资讯网。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时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159号万马创新园,办公楼6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4年8月31日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76证券简称:万马股份公告编号:2024-087
债券代码:149590债券简称:21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拟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8日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159号,万马创新园办公楼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及编码(表一)
■
2.提案内容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1.公司已对提案进行编码,详见表一;
2.本次股东大会已经针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3.除总议案以外,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按1.00的格式顺序且不重复地排列;
4.本次股东大会无互斥提案,不含需分类表决的提案,不存在征集事项。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9月10日,9:3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159号,万马创新园办公楼万马股份董秘办。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将前述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赵宇恺、邵淑青
电话:0571-63755256、63755192;传真:0571-63755256。
电子邮箱:investor@wanmaco.com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76;
2.投票简称:万马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2.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3.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年月日,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5.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
证券代码:002276证券简称:万马股份公告编号:2024-084
债券代码:149590债券简称:21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个股方面,公用事业、国企改革等板块强势,白酒、混合现实、多模态AI(人工智能)、华为汽车等板块表现稍弱。
起源于上个世纪60年代,可持续发展概念于1987年在联合国世界与环境发展委员会发布的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中被正式提出,进入千禧年后在全球范围普及开来,并随着2015年联合国17项可持续发展目标(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SDGs)及169项子目标的发布,成为国际社会共识。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王婵娟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76证券简称:万马股份公告编号:2024-086
债券代码:149590债券简称:21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增加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担保是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本担保事项主要用于下属公司向银行融资或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风险可控,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新增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股份”或者“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万海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海电缆”)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万海电缆向相关银行申请的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新增40,000万元(即由原不超过60,000万元增至不超过100,000万元),担保期限最长不超过6年。
根据公司全资孙公司德阳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万马高分子”)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及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更,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高分子”)拟对其全资孙公司德阳万马高分子向相关银行申请的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新增担保额度5,000万元,担保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原万马高分子对其全资子公司四川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万马高分子”)的担保事项取消。
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增加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注1:万马高分子股权结构:万马股份持有其80%股权、万马特缆持有其20%股权(万马特缆为万马股份全资子公司,因此万马股份实质持股100%)。
注2:德阳万马高分子股权结构:四川万马高分子持有其100%股权(四川万马高分子为万马高分子全资子公司,因此万马高分子实质持股100%)。
注3:表中“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中的“最近一期”均指2023年12月31日期末数据。
注4:本公告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
2.截至2024年06月30日,被担保人基本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实际担保发生时,担保对象、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内容将由公司与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在担保期限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下属单位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提高融资效率,确保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新增预计担保额度事项审议通过后,公司为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4.50亿元,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7.50亿元,两项合计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2.00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77.77%。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为子(孙)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36,867.80万元,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2,580.00万元,两项合计实际担保余额为49,447.8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9.16%。
公司及子(孙)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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